流发〔2025〕06号
流湖镇2024年度综合考核方案
为强化目标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地评价各村(社区)2024年度工作实绩,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实现奋斗目标任务,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兴镇富民步伐,实现流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考核印证工作成效,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大服务群众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细化、量化2024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村(社区)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考核对象
第一组:共27个行政村,包括车塘村、溪洪村、南岗村、北港村、钟坊村、柏树村、新塘村、莲塘村、红星村、红岗村、北城村、程坊村、陆林村、谷溪村、对门村、上房村、丁坊村、淑溪村、清溪村、罗桥村、地上村、邓埠村、义渡村、楼下村、庆新村、大岗村、张仪村。
第二组:共4个社区,包括汀兰湖社区、桃花源筑社区、流湖街社区、义渡街社区。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1.考核内容:村、社区202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考核形式:工作实绩考评(100分)。
四、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
1.考核工作由镇党建办牵头各办公室组织实施,制定20项具体考核指标(附件1),由各办公室负责提供村(社区)年度考核实际得分及扣分明细,于2025年2月底前交由党建办进行汇总排名,结果需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一等次1个,二等次3个,三等次5个,达标等次若干,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列为不合格。
3.设置单项奖,“乡村治理”先进村3个,“担当作为”表扬村3个,“党的建设”先进村3个,“生态宜居”示范村3个,“农业生产”示范村3个。
4.对年终考核前五名或特别优秀的村(社区)书记、主任优先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五、具体要求
各办公室在考核评比计分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考核实施说明操作,不得随意增设考核内容,不打人情分,考核结束后把考核结果和计分表统一交党建办汇总,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后实行绩效奖励机制。
附件:1.2024年度村(社区)综合考核指标
2.2024年度村(社区)综合考核实施说明
中共流湖镇委员会
2025年1月27日
附件1
2024年度村(社区)综合考核指标
指标名称 |
权重 |
评价部门 |
|
1 |
防返贫动态监测 |
5.0 |
农文旅融合发展办 |
2 |
“三保障一安全”落实情况 |
5.0 |
农文旅融合发展办 |
3 |
粮油生产 |
5.0 |
农文旅融合发展办 |
4 |
农村环境卫生管护 |
5.0 |
农文旅融合发展办 |
5 |
非农非粮化整改 |
5.0 |
农文旅融合发展办 |
6 |
配合重点项目建设 |
10.0 |
农文旅融合发展办 |
7 |
信访事件 |
5.0 |
平安法制办 |
8 |
平安法治工作成效 |
10.0 |
平安法制办 |
9 |
三资管理 |
5.0 |
经济发展办 |
10 |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 |
2.0 |
民生服务办 |
11 |
占道殡葬整治 |
2.0 |
民生服务办 |
12 |
投诉受理 |
2.0 |
党政办 |
13 |
村(社区)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成效 |
5.0 |
党建办 |
14 |
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
5.0 |
党建办 |
15 |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
5.0 |
党建办 |
16 |
有效防范化解统一战线领域风险隐患 |
2.0 |
党建办 |
17 |
党风廉政建设 |
5.0 |
纪委 |
18 |
帮办代办服务成效 |
5.0 |
便民服务中心 |
19 |
配合行政执法成效 |
2.0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0 |
领导综合评价 |
10.0 |
领导综合评价 |
附件2
2024年度村(社区)综合考核实施说明
1.防返贫动态监测(5分)。每出现一户返贫动态监测不到位的,扣1分,扣完为止。
2.“三保障一安全”落实情况(5分)。每出现一户脱贫户“三保障一安全”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扣完为止。
3.粮油生产(5分)。未按进度要求完成的,视情扣0.5-5分,扣完为止。
4.农村环境卫生管护(5分)。未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管护,导致农村人居环境不整洁的,视情扣0.5-5分,扣完为止。
5.非农非粮化整改(5分)。未按照要求整改非农非粮化问题的,视情扣1-5分,扣完为止。
6.配合重点项目建设(10分)。未按照要求配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造成进度缓慢的,视情扣1-10分,扣完为止。
7.信访事件(5分)。每出现一例对信访事件处理不到位的,扣0.5分,扣完为止。
8.平安法治工作成效(10分)。每出现一例平安法治方面负面问题的,扣0.5分,扣完为止。
9.三资管理(5分)。因对三资管理不严,造成负面问题的,每出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10.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2分)。未按照要求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11.占道殡葬整治(2分)。每出现一例占道殡葬行为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2.投诉受理(2分)。每出现一例接到12345热线投诉后不积极受理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3.村(社区)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成效(5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出现负面问题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14.落实组织生活制度(5分)。党支部未按照规定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视情扣0.5-5分,扣完为止。
1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分)。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负面问题的,视情扣0.5-5分,扣完为止。
16.有效防范化解统一战线领域风险隐患(2分)。发生统一战线领域负面问题的,每出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17.党风廉政建设(5分)。每出现一例党风廉政建设负面问题的,扣1分,扣完为止。
18.帮办代办服务成效(5分):未按要求接待群众办事来访,群众投诉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19.配合行政执法成效(2分)。未及时配合行政执法纠纷调解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20.领导综合评价(10分)。由镇党政领导进行定性评价,其中党政主要领导评分权重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