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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井街道2022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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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区疫情防控应急现场指挥部同意,现将《沙井街道2022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井街道办事处

                          2022331

  

              沙井街道2022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202245清明节,是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为巩固文明祭扫工作成效,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文明、祥和的祭扫环境。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推行安全、低碳、文明祭扫方式,推动清明祭扫由“重形”向“重情”转变,培树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的现代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从严从紧、封闭管控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清明节期间,幸运28网站 所有公益性公墓以及其他异地购置墓地和历史埋葬点一律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实行封闭管理。暂时封闭墓区各出入口,加强人员管控及周边区域巡视,确保“祭扫车辆禁行、祭扫人员禁入”。

(二)坚持高质高效、强化服务。引导网上祭扫、代为打扫墓区环境。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村社区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场集体祭扫仪式;向墓位敬献一枝鲜花;开放一个网上祭扫平台;举办一次“给天堂亲人的一封信”征文活动;清理一次墓区环境,代市民擦碑拭尘、培土绿化、整理打扫,满足群众追忆故人的需要。

(三)坚持有力有效、压实责任。全处公职人员要做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一律不得参与现场祭扫。管好自己、家人及亲属,带头劝阻在外亲友返乡祭祀。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及历史埋葬点,各村(社区)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负责清明节期间防控安全管理。

(四)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按照“部门指导、属地负责”的原则,统筹做好辖区内清明节祭扫、禁燃禁放和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暂停辖区内所有公益性公墓及封闭式骨灰堂及辖区内农村小型公益性公墓及历史埋葬点的现场祭扫活动;根据各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等其他墓地具体分布情况于2022年4月1日前设置好卡口,并将清明期间人员值班值守情况表报送走至公共服务办社发股;通过微信、小喇叭、卡口张贴等多种形式做好暂停现场祭扫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居民通过采取居家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缅怀亲人。

三、职责分工

(一)社发股:负责做好全区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市民通过采取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家书寄语等方式缅怀先祖,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做好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做好其他统筹、协调工作。

(二)卫健股:指导各村居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演练、场所消杀等工作;制定清明节紧急救护工作预案。

(三)党建办: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文明祭扫相关规定发布南昌市文明祭祀通告,通过各类媒体对文明祭扫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协调做好文明祭扫和殡葬改革网上舆论引导及清明期间网上舆论监控工作。3月31日前做好《致市民一封信》在微信、微博自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以及加强文明祭祀的舆论引导工作,倡导暂停返乡祭扫

(四)党政办:负责向全处机关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处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和绿色、文明、低碳祭扫工作要求,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五)行政执法办:负责配合我处综治办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烟花爆竹行为占道、出店售卖香烛、鲜花、冥纸、烟花爆竹等祭扫物品违法行为和露天焚烧纸钱、冥币、纸扎实物等祭祀用品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祭扫期间全处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六)督查室: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

(七)工会:负责号召我处职工清明期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

(八)团工委负责在我处青少年中倡导文明祭扫,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九)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文明祭扫工作方案,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文明祭扫宣传氛围;加强对农村历史埋葬点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确定管控责任人,确保本地村民不前往公益性公墓以及其他异地购置墓地和历史埋葬点进行现场祭扫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居家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缅怀亲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从全区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社会面“清零行动”成果。

(二)各相关单位依据相关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于331日前报街道文明祭扫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喻欣,联系电话:83838239,邮箱:10494588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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