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2025年4月21日-4月27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2025年4月21日-4月27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被处罚对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 法律文书日期 执法机关名称 1 院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14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南昌诺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罗某某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2025年4月21日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2 院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15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江西省仕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纪某某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2025年4月23日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3 院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16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南昌长途汽车西站 姜某某 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2025年4月24日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