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2025年3月17日-3月2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2025年3月17日-3月2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被处罚对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 法律文书日期 执法机关名称 1 院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11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南昌大学幼儿园 杨**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2025年3月20日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2 院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12号 (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南昌光森物业有限公司 涂**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25年3月21日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