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提升传染病防治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责任。制定并下发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要求卫生监督员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管工作。
2、严格执法,加强整改。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等内容。截至目前,主要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美容、村卫生所室等类型机构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66余户次,出动车辆166余车次,执法人员498余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6余份,立案1起。
3、开展重点监督抽检工作。已完成对全区口腔服务机构、医疗美容(美容外科)、部分村卫生所室的空气、器械、台面、医务人员手卫生开展监督抽检,将结合抽检结果依法开展查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2、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专业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理,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标示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相关人员无卫生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4、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索证意识不强,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培训方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强化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行医、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建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